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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全校本科专业及一流本科课程有关情况摸排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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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摸排本科专业及一流本科课程有关情况的通知》(闽教便函【2021】1361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本科高校专业、课程基本信息进行摸排。经研究决定,我校相应启动全校本科专业及一流本科课程有关情况的摸排和数据填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梳理专业信息。深入梳理专业师资、课程和办学条件情况,厘清专业间的师资交叉、设备共享情况。

(二)对照国标自查。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认真开展自查,逐一核对各项指标,对不符合国标的指标需注明问题。

二、填报内容

1.填报《一流本科课程对应专业统计表》(附件1),逐门列举一流本科课程,参照申报书和有关公文填写课程信息,列明每门一流本科课程对应的专业。

2.填报《本科高校专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

3.按照附件2填报的专业顺序,在《专业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中填报对应专业相关信息。

表格均应包含校内所有专业,中外合作、闽台合作类专业应作为独立专业填写,不要与普通类专业合并填写。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10月29日前,将《一流本科课程对应专业统计表》(附件1)、《本科高校专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专业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3)的电子版、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的扫描版文件发至教务处邮箱。

附件1发至邮箱:3424125910@qq.com,联系人:张力先(22866898)。

附件2、3发至邮箱10556425@qq.com,联系人:蒋麓(22860935)。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摸排是福建省教育厅对高校专业的全面摸底,未来将是省教育厅指导学科专业建设(如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验收)、调整专业布局的重要数据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填报工作,统筹部署,规范填报、认真核对,谨慎处理,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

2.数据一致。各学院要按照本学院各专业情况,实事求是填报数据,要与目前学校正在填报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

3.时间截点。表格数据均以2021年9月30日为时间截点(财务、图书数据取2020年自然年)。

附件:

1.一流本科课程对应专业统计表

2.本科高校专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专业授课教师基本情况表

4.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上)

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下)

6.2020年度各学院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管理群上发布)

7.教职工基本信息(教学管理群上发布)

8.教职工基本信息(教学管理群上发布)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1年10月22日 

 


  • 附件【附件1-5.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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