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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575期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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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同学: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575期讲座--从泉州开始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定于2021年9月9日(周四)19:00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图书馆明德厅开讲,主讲嘉宾:王强副教授。欢迎广大同学前往听讲,听取讲座可获一定学分,具体办法附后。听讲前同学应先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系统”,然后点击“各类报名”→“嘉锡讲坛”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21年9月3日12点—9月9日12点。

主讲嘉宾简介:王强副教授,澳门城市大学国际旅游与管理学院博士(英文学制)。主要从事“一带一路”研究与对外交流工作。担任福建(泉州)半导体产业高新园区人才引进顾问。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才引进专家组成员。参与福建省民主党派智库侨情研究专案。参与第一届与第二届海上丝绸之路青年创新论坛的组织与策划工作。通过欧美同学会与华侨华人社团為当地高新技术產业招聘紧缺高科技人才。

1983年毕业于长春工业大学,1984年留学日本,1990年获东京大学博士,19911993年东京大学和国立分子科学研究所博士后。19936月回北京大学任教,同年晋升教授。1993年获首批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基金资助,1994年获首批基金委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999年受聘首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4年当选英国物理学会会士,2011年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2013年首批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杰出人才,2014年当选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2015年当选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2016年当选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会士,2018年当选(香港)中国技术院院士。2020年出版《刺桐风华录-泉州与海上丝绸之路》与Legendary Port of Maritime Silk Route:Quanzhou[Zayton]两本专著,分别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与瑞士兰培德国际学术出版社出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丝绸之路研究资料库收录并推荐。

2021年中国申遗项目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大会收录世界遗产名录。讲座讲回顾过去三十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内外专家学者帮助下收集整理文献综述,建构遗产话语体系的过程。介绍泉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东端代表城市从泉州开始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传播合作共赢的价值观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肯定的故事。联合国丝绸之路网上平台推荐了《刺桐风华录-泉州与海上丝绸之路》与Legendary Port of Maritime Silk RoutesZayton[Quanzhou]两本书。丝绸之路网上平台汇总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国内外组织发表的有关丝绸之路的出版物,并为每本书刊提供简短的摘要,描述主要内容、主题和对丝绸之路历史领域的学术贡献。

讲座介绍:讲座将以海洋视角介绍泉州遗产话语建构的相关文献与著作,以及泉州为代表的海洋中国历史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合作共赢与多元包容价值观对世界和平发展与经济全球化的启示。

          欢迎前来听讲!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7日


附:“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福州大学嘉锡讲坛”是学校为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知名校友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属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扩大“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影响面,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系列讲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平时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的次数先予以记录,待学生毕业时,将按下表的方式具体认定学分。

听讲座次数

1至3次

4至7次

8至11次

12至15次

16次及以上

获学分数

0

0.5

1.0

1.5

2.0

第三条讲座学分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中任意一类学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的讲座学分不超过2学分。

第三章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四条“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组织者通过海报、网站、电台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主页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上网报名的学生自行听取讲座的,学校不给予记录学分。累计3次报名而不听取讲座的学生将取消其今后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资格。

第六条学生到指定地点凭学生证刷卡入场听取讲座,讲座结束时须刷卡离场,否则不予记录讲座学分。

第七条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讲座组织者提供的学生考勤记录对学生取得的讲座次数予以记录。

第八条学生毕业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修读全校性选修课类别需要将学生所获学分登记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本办法从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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