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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633期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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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同学: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633期讲座 ——《传统文化与道德教育》定于2023年10月12日(周四)晚19:00-21:30福州大学铜盘校区学习空间,主讲嘉宾:郭丹教授。欢迎广大同学前往听讲,听取讲座可获一定学分,具体办法附后。听讲前同学应先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系统”,然后点击“各类报名”→“嘉锡讲坛”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23年10月2日12点00分 —— 10月12日12点00分。

主讲嘉宾简介:郭丹,福建龙岩人, 1987年7月江西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毕业后到福建师大工作,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二级教授,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古代文学、文献学专业硕士生导师;曾任福建师大工会主席、教代会执委会主席,福建师大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福建师大闽南科技学院院长;福建师大中文系副主任、文学院副院长,福建师大党委委员,教育部全国高校中文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特聘主讲教授,中共中央《求是》杂志特约评刊员;社会兼职有:中国屈原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诗经》学会理事,中国古代散文学会理事,是多所大学的兼职教授。研究领域为中国古代文学,主要方向为先秦两汉经学与文学、中国文学批评史;在史传文学特别是《左传》研究方面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已出版《古代文学精华》、《春秋左传直解》、《左传国策研究》、《先秦两汉史传文学史论》、《经典透视与批评》《左传(全文全注全译)》(合作)、《先秦两汉文论全编》、《魏晋南北朝文论全编》(合作)、《左传战国策讲演录》、《简明中国古代文学史》(合作)等专著、教材及古籍整理著作30余种,中宣部组织的“百部经典”《左传》解读人;在《文学遗产》《光明日报》《文艺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2003年承担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四库全书总目中的文学批评》,结项后被评为“优秀”。多年来还承担国家教委古委会、福建省社科规划科研项目十余项。2009年专著《左传战国策讲演录》获得福建省第八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此前还获得过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合作)、二等奖二项、三等奖三项,2021年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百部经典》、合作、集体)。另有中国图书奖(合作),第二十九届华东六省文艺图书奖一等奖,华东区古籍优秀图书一等奖(合作),华东区优秀教育图书二等奖(合作)等。曾赴台湾、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讲学。在教学方面,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有多篇教改研究论文发表,曾担任国家级重点教改项目、省级重点教改项目多项,是校优秀课程、精品课程负责人。1997年获福建省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二),2000年获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2001年获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2007年被评为福建省教学名师,并被提名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候选人。2008年所负责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专题》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9年再次获得福建省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3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019年被评为首届国家级一流课程。

欢迎前来听讲!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

附:“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是学校为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知名校友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属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扩大“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影响面,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系列讲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平时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的次数先予以记录,待学生毕业时,将按下表的方式具体认定学分。

听讲座次数

13

47

811

1215

16次及以上

获学分数

0

0.5

1.0

1.5

2.0

第三条 讲座学分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中任意一类学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的讲座学分不超过2学分。

第三章 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四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组织者通过海报、网站、电台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主页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上网报名的学生自行听取讲座的,学校不给予记录学分。累计3次报名而不听取讲座的学生将取消其今后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资格。

第六条 学生到指定地点凭学生证刷卡入场听取讲座,讲座结束时须刷卡离场,否则不予记录讲座学分。

第七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讲座组织者提供的学生考勤记录对学生取得的讲座次数予以记录。

第八条 学生毕业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修读全校性选修课类别需要将学生所获学分登记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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