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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736期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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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同学: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736期讲座——《科学与艺术完美融合的金属核轮烯》2026年4月7日(周二)下午16:30在福州大学化学学院嘉锡楼413,主讲嘉宾:夏海平院士。欢迎广大同学前往听讲,听取讲座可获一定学分,具体办法附后。听讲前同学应先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系统”,然后点击“各类报名”→“嘉锡讲坛”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26年33012点00分 —— 4月7日12点00分。

主讲嘉宾简介:夏海平,南方科技大学化学系讲席教授,深圳格拉布斯研究院执行院长,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1983年、1986年厦门大学化学系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随后留厦大化学系任教,2018年入职南方科技大学。目前主要从事金属有机化学研究,重点研究自己建立、命名的“碳龙化学(Carbolong Chemistry)”,其中long取自于“龙”的汉语拼音。“碳龙化学”进入国际经典有机化学教科书《March’s Advanced Organic Chemistry》;多种“碳龙试剂”进入百灵威试剂目录;代表性成果“金属核轮烯”入选2025年高考题。发表通讯作者学术论文200余篇。所主持成果获得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并入选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个人获中国化学会 “黄耀曾金属有机化学奖”(2016)、中国化学会“物理有机化学奖”(2025)和Stoddart Science Fund Scholar Award(2025)。

讲座介绍:夏海平院士长期从事经典金属有机化学的原创研究。化学键构筑是化学学科最基础、最核心研究课题之一,他潜心钻研碳–金属(C–M)键构筑这一金属有机化学的核心科学问题,不断挑战C–M键构筑数量的极限。首创了多齿共轭碳链螯合金属策略,成功在一个过渡金属的赤道平面上构筑了6个C–M键,突破了配位化学的已知边界。期间,他打破了著名的休克尔芳香性规则,合成了一系列dπ–pπ共轭的全新芳香结构单元(7~12C碳龙骨架),实验证实了克莱格早在半个世纪前发表于Nature的理论预测,建立了“碳龙化学”。

1825年苯(第一个轮烯)的发现导致了芳香化学的诞生。后来,二茂铁(金属[5]轮烯)的合成催生了现代有机金属化学,并于1973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二茂铁的金属位于轮烯环外。夏组经10年努力,在苯分子发现200周年之际,首次将金属放到轮烯环的几何中心。获得芳香性比苯更强、形似梅花的分子骨架基元“金属核轮烯”(15C碳龙骨架),完美诠释了科学与艺术的融合。

本次报告将介绍从碳龙化学到金属核轮烯化学的发展历程,也将分享夏老师的科研体会。

 

 

欢迎听讲!  

 

                                        图书馆

教务处

                                    2026年3月30

附:“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是学校为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知名校友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属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扩大“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影响面,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系列讲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平时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的次数先予以记录,待学生毕业时,将按下表的方式具体认定学分。

听讲座次数

13

47

811

1215

16次及以上

获学分数

0

0.5

1.0

1.5

2.0

第三条 讲座学分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中任意一类学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的讲座学分不超过2学分。

第三章 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四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组织者通过海报、网站、电台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主页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上网报名的学生自行听取讲座的,学校不给予记录学分。累计3次报名而不听取讲座的学生将取消其今后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资格。

第六条 学生到指定地点凭学生证刷卡入场听取讲座,讲座结束时须刷卡离场,否则不予记录讲座学分。

第七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讲座组织者提供的学生考勤记录对学生取得的讲座次数予以记录。

第八条 学生毕业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修读全校性选修课类别需要将学生所获学分登记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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