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741期讲座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文艺倡廉”福建省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潮剧《南北界》2026年4月26日(周日)下午15:30在福州大学图书馆博学厅,主讲嘉宾:方朝晖,主演嘉宾:王建和、吴建生、汤挺峰、方珠凤。欢迎广大同学前往听讲,听取讲座可获一定学分,具体办法附后。听讲前同学应先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系统”,然后点击“各类报名”→“嘉锡讲坛”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26年4月24日12点00分 —— 4月26日12点00分。
主讲嘉宾简介:方朝晖,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人。一级编剧,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曾任漳州市戏剧研究所创作人员,兼任漳州市文联副主席。1981年开始戏剧创作,在《剧本》月刊、《福建艺术》等戏剧刊物发表剧作20多本,其中现代剧《戏魂》(合作)获国家文化部第二届文华奖剧作奖;古装剧《围城记》、现代剧《月蚀》、古装剧《王翠翘》、《花蕊夫人》、《百姓镇轶事》、《李光地》、《信陵君》《一代相国蔡新》分获福建省第18届、第20届、第23届、第25届、第26届、第27届、第28届、第29届 全省戏剧会演剧本一等奖;古装剧《李光地》获首届全国清廉戏剧作品展演优秀剧目奖;古装剧《瀚海萍》、《冒官记》、《梦笔江郎》分获华东“田汉戏剧奖”剧本奖,〈〈一代相国蔡新〉〉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并进京展演,获第36届“田汉戏剧奖”剧本一等奖。出版有《方朝晖剧作选》。
主演简介:
王建和 饰 伍可化
王建和,云霄县潮剧传承保护中心优秀演员,先后在《碧血瑶阶》《打马招亲》《马武撞宫门》《南北界》等剧目中担任主角,表演幽默风趣,形神兼备,深受闽南、粤东广大观众的喜爱。曾获第二十八届、第二十九届福建省戏剧会演个人表演三等奖。
吴建生 饰 余能推
吴建生,云霄县潮剧传承保护中心优秀演员,主攻丑角行当,主演剧目《寒梅傲雪》《春风明月》《后汉风云》《寸草春晖》等。掌握潮剧丑角最具特色的“痰火声”技巧,唱腔独特,表演诙谐,曾连续三届在省戏剧会演获奖剧目中担任主要角色。
汤挺峰 饰 丘二舍
汤挺峰,云霄县潮剧传承保护中心优秀演员,毕业于福建省艺术学校龙溪潮剧班,主攻潮剧生行。曾在中青年演员比赛、水仙花戏剧比赛中获奖。连续四届在福建省戏剧会演剧目《开漳序曲》《向东渠》《乌山魂》《南北界》中担任主演,并获个人表演二等奖。
方珠凤 饰 孙三娘
方珠凤,云霄县潮剧传承保护中心优秀青年演员,在大型潮剧《后汉风云》《菱花传》《茶女皇后》等剧目中担任主演,曾在福建省中青年演员比赛、水仙花唱腔比赛中获奖,在福建省第二十六届戏剧会演剧目《开漳序曲》担任种玉清一角获个人表演三等奖。
讲座介绍:潮剧《南北界》是一部兼具辛辣讽刺与深刻现实意义的荒诞派力作。
讲述南来县县令与北往县县令同时闻报在两县交界处发现一“死尸”,头在南界,脚在北界。北县县令余能推信奉“推推推,推开上等好”,说头在南界,应由南县办;而南县县令伍可化推崇“化化化,有事着化无”,说脚在北界应由北县办,双方懒于办案,互相推诿责任。正当两县令争执不休时,“死尸”忽然坐起,原来是个醉汉。醉汉自称是过路客商,两县令借机敲诈勒索,醉汉巧妙化解。此时,上峰发来缉赏盗贼公文与图形,两县令见其特征与醉汉相符,立即认定醉汉就是盗贼,互相争功,各不相让。正在他们争得不可开交之时,盗贼逃走,两县令悻悻而归。
故事一波三折,诙谐风趣,讽刺意味十足。剧中两位县令的形象,揭示了官僚主义的多重危害。起初是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及至发现有利可图,便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待到真相自行浮现,又争相邀功、粉饰太平,将“不作为”到“乱作为”再到“伪作为”,层层剥开示众。通过南、北两县地方官的懒政、推诿责任、争功诿过的种种可笑行为,而其他4个人物则从不同侧面,协同完成了对“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尖锐批判与深沉讽喻。此剧如同一面镜子,是对观剧者的一次心灵拷问,也提醒着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站在权力的舞台上,唯有勇于担当,真正践行职责,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与历史的认可。
欢迎听讲!
图书馆
教务处
2026年4月24日
附:“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是学校为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知名校友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属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扩大“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影响面,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系列讲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平时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的次数先予以记录,待学生毕业时,将按下表的方式具体认定学分。
听讲座次数 |
1至3次 |
4至7次 |
8至11次 |
12至15次 |
16次及以上 |
获学分数 |
0 |
0.5 |
1.0 |
1.5 |
2.0 |
第三条 讲座学分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中任意一类学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的讲座学分不超过2学分。
第三章 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四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组织者通过海报、网站、电台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主页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上网报名的学生自行听取讲座的,学校不给予记录学分。累计3次报名而不听取讲座的学生将取消其今后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资格。
第六条 学生到指定地点凭学生证刷卡入场听取讲座,讲座结束时须刷卡离场,否则不予记录讲座学分。
第七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讲座组织者提供的学生考勤记录对学生取得的讲座次数予以记录。
第八条 学生毕业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修读全校性选修课类别需要将学生所获学分登记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