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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生证补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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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规范学生证使用和学生证补办工作流程,根据《福州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福大政【201925号),针对部分学生证丢失情况,特安排本学期的学生证补办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补办范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证及火车票购票优惠卡原则上只补办一次。本次补*件仅限具有福州大学全日制学籍、首次丢失证件的学生(不含2020级新生)

二、学生证补办理的时间

 第一次:2020915-2020922

 第二次:20201123-20201127

 其余时间不予以办理。


三、学生证补办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福州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经辅导员审核,确认签字,并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院教学办。如因学生证损坏需补办的,需同时提交损坏的学生证。

 2.学院教学办统一填写《学生证补办汇总表》,盖学院公章后于第一次2020922日,第二次20201127日前将《学生证补办汇总表》及学生相关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行政北楼西210)。纸质版一式两份,学院自留一份,交教务处一份。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h@fzu.edu.cn

 3.教务处复核、集中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不属实者不予受理。

 

四、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证补办的初核与汇总工作。各学院在审核办理学生证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要教育学生重视、爱惜学生证。学生要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得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得将学生证转借或抵押他人,不得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收回违规学生证,取消其学生证补办资格,并追究学生本人责任。

 

五、学生证丢失补办新证后又找回原证的,须将原证交至教务处注销。

 附件一:福州大学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附件二:福州大学学生证补办汇总表

教务处

20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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