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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校选课《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8
来源: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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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选课《妇女权益保障法》因选课人数达不到选课要求,取消此门课程。选此门的课程的同学,可再另选其他人文社科类校选课。请同学们互相转告。教务处机会管理办公室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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