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教师,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根据《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07〕50号)(见本科教学工作手册2007年版第200页),现决定发放2009年度本科教学奖励奖金,有关奖项如下:一、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立项建设奖(包括精品课建设奖、特色专业奖、教学团队奖、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奖);二、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优秀教师奖(包括教学名师奖、教学优秀奖、教学新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优秀教材和网络课件奖(包括已正式出版的“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奖);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务必于9月8日前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领取奖金事宜,并于11日前造好领款表交我处审核,联系人:林数,联系电话:22866859、13599085119。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