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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语音室同学自备耳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8-28
来源: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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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校大学英语自主学习的改革进一步深入和拓展,使用校公共语音室的学生数增加较大。为加强管理和保障卫生,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凡是安排到校综合教学楼公共语音实践中心(东1-401至408,501至508)上课的学生,请自备耳机(电脑通用即可)。公共语音实践中心今后不再提供耳机。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福州大学教务处200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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