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申报“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217号)精神,现决定组织我校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立项主要针对当前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若干重点问题,具体内容详见“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指南”,请各学院认真研究项目指南,有针对性的组织教师申报。 2、项目的申报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成果,可在我校各级“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等教学改革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整合相关研究力量申报,我校将在学院申报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三项。 3、因时间紧迫(12月6日前须报教育部),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申报,务必于12月5日上午前将申报表一式六份及电子版上交我处教研教改办公室。 注:①关于申报“高等理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217号)文件已由各学院教学干事领回。 ②申报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载。
教务处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