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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第五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3-02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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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创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学校是我校成为东南强校的重要基础,学院的教学工作优劣直接关系到我校能否顺利通过本科教学优秀评价和实现 211工程建设目标。为了进一步全面了解学院教学工作状况,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2006年教育部对我校进行的本科教学评估作准备,学校决定于2005年5月在全校范围开展第五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现将《福州大学第五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评估办法是以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而成;评估范围是本校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原则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2、各学院应以《福州大学第五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为基础,领会指标内涵实质,对照主要观察点,对学院办学过程、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等进行客观的评估。各学院应于5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一式2份,一份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并完成接受评估任务的准备工作。

    3、学校将成立教学工作评估专家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过程采取全体专家组先集中听取全校各学院教学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三年来教学工作总体情况的报告(汇报采用powerpoint形式,时间限20分钟),之后专家组分组到学院针对自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各学院在准备和接受评估的过程中,应对所需评估材料进行整理归类,保证材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但不必专门设评估展室。评估方案中指明由学校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学院不必再准备。

    5、评估结果将张榜公布。学校对教学管理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学校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院,学校将进行表彰并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金奖励,并分别增拨教学经费10万元、6万元、3万元。

  附件:《福州大学第五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方案》

                     福 州 大 学

                   二○○五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教学  本科评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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