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3〕89号 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本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定于2004年1月9日结束,2004年1月10日至2004年2月8日放寒假,2003年12月28日至2004年1月9日为期末复习考试时间。 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部分公共课程及日期见表一。其他课程的考试日期由各学院安排。跨学院合班课程考试(分类统考)请有关学院协调安排考试日期。考表应在12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教务处。 凡因教学进程上进行课程设计、实习等环节,而安排在期末停课,导致某些公共课程提前结束的班级,请有关任课教研室对结束时间相近或相同的专业班级安排分类统考。 考试时间: 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晚上:7:00-9:00 2、新校区监考有关事宜: (1)考试时间仍按上述时间执行。 (2)请监考老师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投币乘车,准时前往。 (3)监考老师的监考补贴等同上课处理。 3、考试及成绩公布 考试组织工作应按福大教字(1993)58号《关于颁发(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门课程的成绩应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成绩由各学院办公室统一书面或上网向学生公布。要求各门课程期终成绩均向各学院报送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保存,一份由各学院汇齐后送教务处。学生应在离校前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以便作好重考、重修报名准备(个别科目成绩不能在学生离校前公布的,学院办公室应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向学生寄发书面通知)。重考的学生应按时到规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未报名或缺考的一律按自动放弃重考处理。 请各学院认真、及时做好学生期末成绩登记及数据上网等工作,并及时进行学籍处理。获得的课程学分数,均以本学期内的课程考试成绩确定,并作为学籍处理的依据。 4、严格考场纪律 各学院应重申考场纪律。手机、传呼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考试中途离开考场按自动结束考试处理。对考试舞弊的学生应于当天张榜公布,并报学生处、教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福大教字(1995)12号《监考人员职责》,若有失职,应予批评教育,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 5、教学管理系统有关事宜 教学管理系统中成绩、学籍异动等有关数据应认真、及时录入,同时2003级教学计划应认真进行核对,仍未处理完毕的学院,请抓紧时间尽快处理,特别是学生的成绩与学籍处理这两方面工作,要求在本学期结束前全部处理完毕。 二、下学期开学工作 1、下学期定于2004年2月9日正式上课,2月7、8日注册,2月2日至2月8日为重考安排日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学院必须在开学两周内认真做好学生的选课工作,指导学生填写好选课申请表,凡未经办理选修手续而擅自听课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各院、系对逾期注册、迟到、旷课的学生应认真查明原因,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处理,认真检查开学初教师上课情况,并将查处情况报送教务处。 4、重考成绩应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学生所在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开学两周)做好升、降级及退学的学籍处理工作。 5、各学院要认真按规定做好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籍处理工作,经上学期考试合格,如符合离校待考或毕业条件的学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应的申报工作。 6、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所有的在校生审核后,按电子注册的要求,将学生信息录入到电子注册软件库中,于下学期开学前完成,并报送教务处。 三、毕业生工作 1、请各学院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的选课、重修等工作。 2、二○○四届预计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及相关工作要求在本学期末处理完毕,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也必须录入。下学期开学二周内将电子注册材料和数据库(由电子注册软件中转出dbf格式)报送教务处。 3、未参加2004届电子注册照相的学生,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学生,并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把补照学生名单和摄像费汇总后报送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补照事宜。 4、教学管理系统中,2004届预计毕业生的成绩校对、打印与学籍处理等工作务必在教务处规定上报毕业生名单时间前全部处理完毕。 四、其 它 1、CET-4、6级考试定于2003年12月27日全天举行,我校考场分设在全校各种教学用教室。 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定于2003年12月20日至22日举行,考场分设在我校新、老校区。安排如下: (1)省计算机等级二、三级笔试考场仅设在老校区的东楼,考试时间为2003年12月20日上午。 (2)老校区机试考场设在老校区基础机房。考试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22日三天。 (3)新校区机试考场设在新校区机房,考试时间为12月20日全天。 2、各学院应对照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和CET-4、6级考试的安排,对有关的课程、教学环节或其它活动,及时加以调整。安排设计的教室也应提前清空,并提前组织考生确认考场地点,以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 省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作为相应年级相应课程的期末成绩,各学院不必再对其安排计算机课程的期末考试。 3、东教学楼、子兴楼、西楼在2004年1月10 – 1月11日作为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于1月9日中午12:00开始封楼布置考场,请各学院在1月9日下午自行安排考场时,不要安排在东教学楼、子兴楼、西楼。 4、工艺美术学院参照本文精神执行,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监考人员职责》、《关于颁发(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参照教字(1998)021号文中的附件。 附: 1、表一(已上网): 二○○三——二○○四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统排表 (此件发至各教研室) 教 务 处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教学 管理 期末△ 工作安排△ 通知 ——————————————————————————— 抄送:校办,学生工作(部)处,计划财务处。 ——————————————————————————— 教务处 2003年12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