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0〕1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0届本专科毕业生的教务管理工作,保证我校本专科毕业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0届毕业班有关工作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毕业班的学生,要进行毕业资格准入制度,对于因未达到毕业实践资格审核而不能进入毕业实习环节的学生,应安排好他们的修业工作。 二、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答辩工作应在2010年6月9日前完成,毕业班学生的成绩录入与学籍处理的工作务必在2010年6月11日前全部处理完毕。 三、本届毕业生按计划要求各学院在2010年6月14日前将确定毕业以及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等各类材料和电子注册数据报送注册中心,以便及时进行毕业及学位资格的审定和按时发放证书。 四、各学院于6月14日上报毕业时,05、06级学生若还有个别课程未修完但本学期内可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学士学位条件的,学院对这部分学生可做结业处理。 五、2004级(建筑学2003级)修业年限期满的学生,各学院务必于6月14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做出毕业、结业、退学处理)。 以上各项工作安排均应按时完成,按时报送,认真对待,超过期限将不予受理。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年一月五日主题词:教学 毕业生 教务管理 通知———————————————————————————— 抄送:校办。————————————————————————————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0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