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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形势与政策》课程补考、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03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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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2006级、2007级课程考核的通知》(校学〔2009〕70号)文件要求,现将《形势与政策》课程补考、缓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8月31日(周一)晚上19:00—20:30
二、考试地点:教学楼西3—201
三、考试形式:开卷考试
四、参加考试对象:本学期参加修读形势政策B的学生且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和期末申请缓考的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辅导员及时将补考、缓考事宜告知相关学生;
2.考试结束后,学生处将组织人员统一评阅试卷并录入成绩。



学生工作处
200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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