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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电子注册摄像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14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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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2008届电子注册摄像工作,根据教育厅通知的要求,经与新华社中国图片社福建采集站联系,我校2008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定于12月3—12月7日 (工艺美术学院另行安排)。由新华社中国图片社向每位学生收费15元,并统一开具发票。图片社提供照片一套(2寸照片4张,1寸照片8张) 和进行电子注册图像处理。具体电子注册照相安排见附表。
因今年我校2008届毕业生较多,拍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前做好电子注册照相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要由学院老师带队在规定时间地点,按照摄像计划要求及时、有序地完成照相及相关的收费工作。
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预计毕业生(以前照过电子照片的,但当年未毕业的学生,本届仍需重新拍摄),特别是延长修业的学生。所有允许延长修业期满预计可以毕(结)业的学生都必须参加照相。延长修业的学生各学院要派专人负责,并通知到位。
若有个别学生特殊原因请假,经学院批准在所在学院照相计划规定时间内未照,各学院请按《福州大学2008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相计划安排表》中学生所在校区拍摄点安排的补照时间,集中到照相采集点进行补照。如有学生在外地的,请各学院通知他们返回学校参加统一组织的电子注册照相,学校一般不组织补照。否则,因未照电子注册照片而无法毕业或无法电子注册及产生的其他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 一、福州大学2008届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相计划安排表(1-6)
二、2008届毕业生电子注册摄像的有关注意事项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0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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