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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申请延期录入成绩相关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7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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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及下学期开学等工作的通知》中成绩录入与公布的规定,2007上学期成绩录入期限到2008年1月30日24点。至今,仍有个别教师由于各种原因未将成绩录入完毕,请这部分教师到“教务处”-“下载专区”-“注册中心”下载《教师延期录入成绩申请表》,按表格内容填写,申请重新录入成绩。以免耽误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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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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