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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6届毕业和学位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21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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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一、关于学位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处分情况需同各自学院学生工作组核实;不授予学士学位人员简明表分三类情况报送1、因纪律处分2、因CET-4或英语综合能力未达到要求3、单纯因补考和重修达到1/6。双学位材料由辅修学院报送,若有申请免修、学分替代等必须附上相关材料,材料不全不予审核。
上报材料:
(一)学位
1.2006年授予学士学位人员简明表(下载专区)三份;
2.贴照片(1寸)(下载专区)一份;
3.2006年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统计表(下载专区)一份;
4.2006年不授予学士学位人员简明表(下载专区)一份;
(二)双学位
1.2006年第二学士学位审批表(下载专区)一份及相关材料
2.用电子版报申报授予第二学科学士学位汇总表(下载专区)
二、关于毕业
根据部分毕业生因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出来较迟,致使不能如期毕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6月23日上报毕业时未能毕业,但2006年7月7日前,后继课程考试合格,并符合毕(结)业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补报毕业。另99级等修业年限期满的学生务必于7月7日前全部清理完毕。九月不再补报。
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做好补报毕业的相关工作,按毕业及电子注册的要求单独整理毕业材料上报,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处。逾期不予接收,一切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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