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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党政办有关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的课程调整如下:
1、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1天,放假期间原安排的课程(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停上。
2、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自行调整或安排另外时间补课。
请各学院、教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的学生和老师。
教务处
20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