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第 周,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通知 > 教学运行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参军退役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

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 及《福州大学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福大教〔201838号)文件精神,现将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参军时修读大一、大二的学生,且符合《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本次转专业仅针对当年9月参军退役复学学生。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918日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打印《福州大学参军退伍复学后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及个人申请书,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注册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2919日,教务处审核学生报名资格后将相关材料转送各接收学院。

3925日前,接收学院考核、拟定接收名单并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进行汇总初审,报学校本科生学籍事务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网站上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5.教务处发文,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相应的转专业后续工作。

附:《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福州大学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39月8日


加入收藏 打 印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