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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参军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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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福大教〔2017〕46号) 及《福州大学应征入伍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福大教〔2018〕38号)文件精神,现将参军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的办理应符合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学校优先考虑并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应于每年九月初退役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单独受理。

2.转专业申请志愿可填报3个专业,若同一专业申请转入的人数超过3人,原则上按申请学生的考核成绩取前3名。

3.在征求转入学院意见后,由校本科学籍事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有意向申请的学生在文末下载附件《福州大学参军退役后复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填写9月18日前交教务处注册中心

附:《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第八条  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专业的学生(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除外),入学后只能转入相同招生院校代码的专业;录取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艺术类专业内转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一)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定向生、高水平运动队;

(三)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学生;

(四)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 

(五)应予以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六)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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