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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试卷印刷时间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5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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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试卷印刷流程,现根据《

福州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第四章之规定,并结合学校试卷印刷实际,对试卷印刷时间要求重申如下:

一、试卷提交

试卷提交仅限电子档系统提交和纸质试卷送达两种方式,任课教师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1.电子档系统提交

任课教师应至少于考试前7天(不含考试当天,下同)将试卷电子档通过“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提交,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应至少于考试前10天提交。

例如:某课程定于12月8日考试,则任课教师最迟应于12月1日23:59:59(北京标准时间)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受理。

2.纸质试卷送达

任课教师应少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将制作好的纸质试卷和《福州大学试卷印刷审查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一起交教务处注册中心,并办理印刷登记手续。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应至少于考试前8个工作日送达。

新版《报告单》样式详见附件,任课教师可直接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注册中心”下载。以往各种版本的《报告单》一律作废,不再继续使用。

二、取卷查验

任课教师可凭手机短信验证码或《报告单(取卷联)》,于约定的取卷时间前至教务处注册中心当场拆封查验试卷,确认印刷质量、数量均符合要求后,将试卷领回保管。

正常情况下,任课教师至少于考试前2天完成取卷查验,否则一旦试卷出现问题将无法重印。对于已印好的试卷,任课教师在收到通知后须尽快取卷查验,不得无故拖延导致积压。严禁临近开考才取卷查验的行为。

三、联系方式

教务处注册中心办公地点:行政北楼一层(西南角)西135,联系人:宋旭辉,电话:22866874。

教务处注册中心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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