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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办有关2019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节日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清明节放假3天(4月5日至7日),与周末连休。
原4月5日、6日、7日的课程(含校选课)停上。
2、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自行调整或安排另外时间补课。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的学生和老师。
教务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