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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校办有关201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节日放假期间的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六),共3天。
4月8日(星期日)补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含校选课),原4月5日、7日、8日的课程停上。
2、因停课受影响的教学内容,请任课老师自行调整或安排另外时间补课。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的学生和老师。
教务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