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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学年02学期在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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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本学期在校本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工作将于528日至6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条件

拟申请修读的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不低于2.5

二、申请程序

1. 528日开始,学生自行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点击“辅修申请”进行网上申请,每个学生最多可以报名两个顺序志愿,于62日前在系统确认申请结果,并将打印的“申请表”及“成绩表”装订一起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未交申请表按放弃申请处理。

3.63-65日,主修专业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核,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送至辅修专业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

4.68-612日,辅修专业学院对第一志愿申请进行审核,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将审核未通过的申请转送至第二志愿专业所在学院。

5.615-616日,辅修专业学院对第二志愿申请进行审核,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将所有申请表汇总到教务处。

6.617-623日,教务处对辅修专业申请进行最后审核,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结束后发文公布名单。

三、选课与缴费

1.公布名单之后,录取学生可以查看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根据计划要求在网上进行辅修专业选课(具体时间请关注辅修专业网上选课通知)

2. 辅修专业实行网上缴费,学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所选课程学分进行网上缴费,超过通知规定时间逾期未缴费者,选课无效。收费标准: 121/学分(根据学校文件 福大财[2009]1号文件执行)。

四、辅修专业录取计划及接收条件

 

辅修学院

专业

计划人数

接收条件

联系电话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22865169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按绩点排名

网络工程专业

 

按绩点排名

经管学院

工商管理专业

 

按绩点排名

22866405

会计学专业

50

按绩点排名

市场营销专业

 

按绩点排名

财政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经济统计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按绩点排名

金融学专业

45

按绩点排名

经济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电子商务专业

 

按绩点排名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按绩点排名

财务管理专业

50

按绩点排名

物流管理专业

 

按绩点排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按绩点排名

行政管理专业

 

按绩点排名

外国语学院

英语专业

8

英语四六级成绩

按绩点排名

22866254

日语专业

4

按绩点排名

物理信息与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按绩点排名

22865131

法学院

法学专业

20

按绩点排名

22866284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社会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22866567

汉语言文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应用心理学专业

 

按绩点排名

计划人数为空的,表示目前对接收人数没有限制

 

 

备注:

以下专业不能互相修读: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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