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在校本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工作将于5月28日至6月 2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条件
拟申请修读的学生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不低于2.5。
二、申请程序
1. 5月28日开始,学生自行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点击“辅修申请”进行网上申请,每个学生最多可以报名两个顺序志愿,于6月2日前在系统确认申请结果,并将打印的“申请表”及“成绩表”装订一起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未交申请表按放弃申请处理。
3.6月3日-6月5日,主修专业学院对申请进行审核,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送至辅修专业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院。
4.6月8日-6月12日,辅修专业学院对第一志愿申请进行审核,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将审核未通过的申请转送至第二志愿专业所在学院。
5.6月15日-6月16日,辅修专业学院对第二志愿申请进行审核,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将所有申请表汇总到教务处。
6.6月17日-6月23日,教务处对辅修专业申请进行最后审核,并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结束后发文公布名单。
三、选课与缴费
1.公布名单之后,录取学生可以查看辅修专业培养计划,根据计划要求在网上进行辅修专业选课(具体时间请关注辅修专业网上选课通知)。
2. 辅修专业实行网上缴费,学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所选课程学分进行网上缴费,超过通知规定时间逾期未缴费者,选课无效。收费标准: 121元/学分(根据学校文件 福大财[2009]1号文件执行)。
四、辅修专业录取计划及接收条件
辅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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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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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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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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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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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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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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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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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65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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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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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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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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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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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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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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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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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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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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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6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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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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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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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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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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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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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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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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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统计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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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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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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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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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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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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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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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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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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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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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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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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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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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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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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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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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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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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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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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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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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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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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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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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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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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四六级成绩
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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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6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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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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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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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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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信息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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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技术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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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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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6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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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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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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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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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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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66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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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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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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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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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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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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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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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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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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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人数为空的,表示目前对接收人数没有限制。
备注:
以下专业不能互相修读: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注册中心 2015年5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