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通知 > 教学运行 > 正文
请各学院于3月19日前,将报送3月份校学位委员会的学位及辅修学位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上报注册中心,逾期不受。
备注:学位材料包括: 结业换证学生修满学分申请授予学位报告
双学位材料包括:辅修专业学位申报汇总表、辅修专业学位审批表。
教务处注册中心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