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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2012年试卷、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1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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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1248

各学院:

为了规范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将于2012112020121122对各学院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专项检查。本次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日程安排及组织实施

(一)学院自查阶段(1011-11月15

各学院对2011-2012学年所有试卷和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并分别撰写自查报告。

(二)材料上报阶段(1112-11月13

1112-11月13,各学院报送学院自查报告、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目录(含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纸质版),以备学校检查组进行材料抽调。

(三)学校检查阶段(1120-11月22

1、日程安排

 时 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1120上午

电气学院

外语学院

物信学院

1120下午

人文学院

材料学院

公管学院

1121上午

数计学院

生工学院

机械学院

1121下午

管理学院

土木学院

法学院

1122上午

建筑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1122下午

矿业学院

物流学院

环资学院

 

2、专家分组

 

组 别

组 长

副组长

   

联络员

第一组

俞建长

陈建中

黄健敏、陈燊、叶先宝、陈淑梅、黄真萍、陈兴才、刘  宁、潘红

 

第二组

黄建华

许亚明

陆培民、薛毓强、申绍杰、刘羽、涂晓今、王美清、刘新玲、张  白、林 

周加灿

第三组

 

林吉申

陈章旺、李湘祁、李培官、倪莉、祁  皑、苏  蓉、何少颖、刘丹

陈坚民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四)核查和撰写报告阶段(1123-12月10

核查检查组发现问题,整理专家意见,在此基础上撰写总结报告,确定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和检查组意见分学院予以反馈。

二、学院自查要求

(一)学院(部)要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学院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方案,撰写自查报告,并提交相关自查过程原始材料。报告应对学院自查工作方案、成效与问题加以阐述,说明本单位自查标准以及对特殊问题的处理措施,便于专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二)学院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未开展自查或逾期未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学校对其该专项检查成绩进行降档处理。

(三)自查评价应实事求是,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纠正并上报。

(四)对于检查组抽调的材料,学院应能够准确、快速提供。对于抽调到却不能提交的试卷和毕业设计(论文)需在自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教务处

                                        2012年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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