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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教务处于2012年3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课堂教学纪律检查,发现有些教师未办理调课手续擅自停课,有些教师上课迟到,有些教师擅自调整教室,有些教师擅自停课安排学生写作业、写报告、查资料,为严肃教学纪律,请有关学院根据《福州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将未办理调课手续擅自停课、上课迟到教师的处理意见于5月2日之前交教务处质量办,并在下一阶段加强对教师的教育,规范授课计划,杜绝不合理利用授课时间的现象。
教务处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