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2〕16号
关于开展2012年福州大学实习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实习是高等学校培养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综合性、技能性。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证实习教学有序运行,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和《福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教务处将于2012年5月—6月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08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
2.2011-2012年学年下学期所有年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实习教学环节工作的教学文件。
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成绩、实习鉴定(考核)表、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等。
(二)实习教学环节实施过程检查。
1.检查学生在各实习单位的工作、实习和生活情况等。
2.检查实习基地状况。了解实习单位的条件是否满足实习教学的要求。
3.了解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生及实习工作的评价、意见与建议。
4.了解实习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三、检查办法
1.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开展自查。
2.教务处按各学院实习教学文件和2008级培养计划进行集中检查,检查评价指标另行通知。
3.2011—2012年学年下学期所有年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采用实地抽查与电话问询相结合,有重点的到实习基地(单位)实地检查巡视,与实习单位领导及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座谈。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实习教学检查,认真组织并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将各学院实习教学文件、2008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和2011—2012年学年下学期所有年级培养计划要求所开设的全部实习教学环节等资料整理好待查。
2.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3.各学院要根据检查的内容认真写出自查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五、检查安排
4月15日前,各学院完成自查工作。4月25日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Email:jwcsjk@fzu.edu.cn)。5月-6月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检查,到各学院进行实习教学工作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备查材料
(一)各学院实习教学工作自查报告。
(二)2008级全部实习教学环节材料:
1.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计划申请表
2.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经费使用情况表
3.校外实习基地基本信息(含名称、面向专业、每次可接纳学生数)
4.实习教学大纲
5.实习指导书
6.学生实习成绩与评定办法
7.实习鉴定(考核)表
8.学生实习报告
9.学生实习日志
10.实习教学工作总结
(三)2011—2012年学年下学期所有年级全部实习教学环节材料
1.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计划申请表(在备注栏中注明学生的联系电话,在实习单位中加注单位联系电话)。
2. 福州大学本科教学校外实习基地基本状况一览表(在基地名称中加注单位联系电话,在协议有效期中应加注是否过期)。
七、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2、3)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