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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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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225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全面推进不同学科专业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每门课程讲德育,每位教师讲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

  四、材料报送和推荐办法

 1.实行限额推荐,择优立项。单位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下的推荐课程不超过3门、单位教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推荐课程不超过5门;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专业、不同形式课程。

2.各申报团队于2022411日——42424:00期间登录“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线上填报申报材料。

3.各推荐单位教学办于42824:00前登录“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管理系统”录入单位推荐结果(含排序),同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含教学院长签字和单位公章)各一式一份到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五、后续工作安排

1.根据教育部、教育厅后续有关工作安排,从校内立项建设的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2.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发掘课程思政建设典型做法,持续深入抓示范、树标杆,将优秀课程思政示范课或案例推荐至学校新闻中心、微信公众号、新华网“新华思政”等平台展示;同时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推动我校建设国家、省级、校级多层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体系。

3.课程建设时间1年,建设期满应形成不少于2个优秀教学案例提交学校或发表相关教研论文一篇,同时应在新华思政等平台上线展播。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研科:黄老师 联系电话:22866859

 

 附件: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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