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附件1)和《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附件2),教育部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各学院、有关单位积极发动,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附件4)规定,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2年3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290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申报方式
即日起,申报人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三、申报注意事项
1.教师需在平台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类别参照《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附件5)。
2.每位申报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每批次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不予立项。
3.本年度教育部分分批次通过平台面向高校发布项目指南,请各申报人密切关注平台后续通知。
四、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五、其他事项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已纳入到新一轮审核评估监测指标,学校视同省级教研教改项目。
2.福州大学协议签订相关事项流程见附件6。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研科(行政北楼西207)
王老师:0591-22866856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
2.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3.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
5.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6.福州大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协定签订相关事项流程
附件1-6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