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第392期讲座--《阅读的力量》定于2015年05月07日 19:00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图书馆明德厅开讲。主讲嘉宾:李华。欢迎广大同学前往听讲,听取讲座可获一定学分,具体办法附后。听讲前同学应先登录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然后点击“各类报名”→“嘉锡讲坛”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从2015年05月05日09点--05月07日17点。
	    本学期已报名参加校选课《大学生课外导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因该课程包含“福州大学嘉锡讲坛”内容。
	 
	主讲嘉宾简介:
	李华,福建师大附中教研室主任。特级教师、福建省首届中小学教学名师、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曾获福建省优秀青年教师、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福州市中小学先进德育工作者、福州“1+1 读书俱乐部”创始人、福州市“十大读书明星”等称号,被中国教育报评为2012年度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05年04日
	 
	附:“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学分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是学校为了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推进校园精品文化建设,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政界及企业精英、文化名人、知名校友等到校讲座,搭建集人文、学术、科技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流平台,属学校层面的精品讲坛。为扩大“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影响面,吸引更多本科学生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系列讲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讲座学分认定方式
	第二条  学校对学生平时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的次数先予以记录,待学生毕业时,将按下表的方式具体认定学分。
	
		
			
				| 
					 
						听讲座次数 
				 | 
				
					 
						1至3次 
				 | 
				
					 
						4至7次 
				 | 
				
					 
						8至11次 
				 | 
				
					 
						12至15次 
				 | 
				
					 
						16次及以上 
				 | 
			
			
				| 
					 
						获学分数 
				 | 
				
					 
						0 
				 | 
				
					 
						0.5 
				 | 
				
					 
						1.0 
				 | 
				
					 
						1.5 
				 | 
				
					 
						2.0 
				 | 
			
		
	
 
	第三条  讲座学分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中任意一类学分,学生在校期间累计获得的讲座学分不超过2学分。
	第三章  讲座学分认定程序
	第四条  “福州大学嘉锡讲坛”讲座组织者通过海报、网站、电台等媒介,在每一期讲座开讲前在全校范围内对讲座人和讲座内容进行全方位宣传介绍。
	第五条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主页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未上网报名的学生自行听取讲座的,学校不给予记录学分。累计3次报名而不听取讲座的学生将取消其今后听取“福州大学嘉锡讲坛”的资格。
	第六条  学生到指定地点凭学生证刷卡入场听取讲座,讲座结束时须刷卡离场,否则不予记录讲座学分。
	第七条  每学期期末教务处根据讲座组织者提供的学生考勤记录对学生取得的讲座次数予以记录。
	第八条  学生毕业学期,学校根据学生修读全校性选修课类别需要将学生所获学分登记在学生成绩档案中。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从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