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教〔2012〕77号
关于公布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的通知》(福大教〔2012〕57号)精神,经各学院推荐,校专家组认真评审,学校公示,同意生工学院等7个学院创办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学校每年拨付每个实验班5万元建设经费(数计学院建设经费自筹),请各有关学院尽快完成实验班的组建工作,并按既定计划开展各项改革。学校将定期开展阶段检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举办实验班成果展等方式督促学院加快实验班改革建设步伐,争取在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方面建设出高水平的成果。
附件: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实施学院名单
福州大学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
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实施学院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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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班实施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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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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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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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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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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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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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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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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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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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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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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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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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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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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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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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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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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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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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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