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紧急通知各学院:根据刚刚接到的《关于启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通知》(闽教高〔2007〕101号)文件的精神,省教育厅将启动2007年度福建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40项(其中工学类15个以上),并择优评审推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若干个。请各学院根据有关条件(附后)认真组织申报,并注意在已有的教学改革基础上挖掘整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项目。因申报时间较为紧迫(9月17日前须上报省教育厅),申报项目有关材料(只须先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至zcl516@fzu.edu.cn)应务必于9月15日前送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关于启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通知》 2、2007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略,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教研教改下载)教务处2007年9月12日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高〔2007〕101号关于启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的通知各本科高等学校: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闽教高〔2007〕48号)、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8号、见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目的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以我省紧缺的工程技术类、高新技术类、经营管理类人才需求为重点,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本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二、建设内容根据我省高等学校办学实际,2007年起由省统一立项,支持高等学校创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组织开展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和实践,争取出一批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创新成果,推进教育教学理念、培养和就业模式及管理机制创新,为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新思路、新经验和新方法。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引进和吸收境外大学优质教学资源;支持开展闽台高校校际教学交流和合作;鼓励跨校、跨学科联合创建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实验区,不断提高教学创新水平。三、遴选条件1、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培养目标明确。2、对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紧缺型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路与定位。3、创新点突出,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基础,学校重视,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4、人才培养和就业预期效果好,具有可行性。5、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6、申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须是省级及以上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且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已有两年以上的工作基础。四、实施办法本项目采取学校先行建设,我厅组织评审、与财政厅联合批复立项的方式进行。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2007年评审确定40个左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其中工学类15个以上。具体实施方法:1、我厅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依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申报条件和基本要求,组织评审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在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中择优评审推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若干个。2、根据教育部要求,厦门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可直接上报教育部,同时报我厅高教处备案。3、各高等学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确有重大改革和创新的实验区进行推荐,宁缺毋滥。4、各高等学校于2007年9月17日前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联系人信息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一式三份(见附件3)、2007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二十份(见附件4)寄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并将电子邮件发送到gdjyc2002@sina.com;联系人:龚森,联系电话:0591-87091312,传真:0591-87846780。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8号)2、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4、2007年度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九月五日主题词:教育 人才培养 创新实验区 通知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9月6日印发 附件1关于申报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及内容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综合改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满足国家对社会紧缺的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和应用人才的需要。 本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评审名额与申报条件 1.2007年度评审出300个左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具体名额分配是:120个名额用于工学学科门类,其中一部分名额用于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建设计划;50个名额用于医学、农学学科门类;50个名额用于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门类;30个名额用于艺术类;20个名额用于跨学科门类综合改革(在11个学科门类中,进行跨学科门类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30个名额用于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2.申报条件: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综合性配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培养目标明确;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点突出;学校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以一定的教学组织形式为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并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 3.申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须是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且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已有两年以上的工作基础。 三、申报范围与申报办法 1.申报范围:本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2.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申报项目;其他部属和省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教育部推荐申报项目。原则上,每校在名额分配范围内的每一类别中推荐数额不超过1个,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列入教育部和中国工程院共同建设计划的高校,推荐数额可予以适当增加。希望有关高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对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确有重大改革和创新的实验区进行推荐,宁缺毋滥。 四、申报程序 1.本项目采取网络申报与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请各有关高校于2007年9月17日前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寄送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并于2007年9月25日起登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网站(网址:http://www.zlgc.org),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流程见网站说明)。 2.网络申报时间为2007年9月25日至2007年10 月8日。 3.请各地方(有关部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于2007年10月8日前将“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附件3)汇总后寄送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联系人:邓捷,电话:010-58581448、13901248921;牟蕾,010-58582193,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C座10层,邮政编码:100011,电子信箱:dengjie@crct.edu.cn。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朱洪刚、熊双林;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7859。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将通过“初评”、“网络评审”和“会议评审”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初评”的申报项目方可参加后续评审,并将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会议评审”阶段,将组织部分申报学校进行现场答辩。 本通知附件的电子版已上传至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网站(网址:http://www.zlgc.org)的“表格与标准”栏中,不再随通知下发,请有关单位从网站下载。 附件:1. 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 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项目汇总表 3. 2007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