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教〔2006〕31号关于开办2006年第四期新上岗教师教学达标培训班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福州大学人字〔2001〕119号文件《关于贯彻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进一步落实助教制度的意见》和人字〔2003〕60号文件《关于成立福州大学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的通知》精神以及《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教学基本要求”达标条例》的要求,福州大学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对新上岗教师或首次开课的新教师进行系统的教学达标培训和考核。为全面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执教水平,从2003年开始,福州大学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已开展了三期以提高课堂教学综合能力为重点的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希望通过系统培训为建造一支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优良、教学基本功过硬、适应学校教学改革需要的教师队伍打下良好基础。本年度第四期新上岗教师培训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培训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1.凡2006年新分配来校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2.凡2006年由非教师岗位调入我校,并首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3.凡2006年我校校内岗位调整,由非教学岗位首次调整到教学岗位人员。4.凡2003年至今仍未参加培训的新教师。5.凡参加第一或第二期我中心培训的考核未过关的教师。二、培训目标了解大学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熟悉教学工作和教书育人的规律,掌握助教环节的各项教学实践技能技巧,灵活应用课堂教学的方法手段。通过培训使每一位教师的课程教学水平均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从事课程教学的综合实践能力。三、培训时间2006~2007学年为教学培训期,新上岗教师必须完成助教环节的各项教学要求的学习和训练,其中安排2006年9月、10月为集中培训时间;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为课堂教学过关考核的主要期间,须适时提出考核申请,也可以适当延迟到第二学期申请考核,但在期末之前未主动提出考核申请者,并入下一期重新培训。四、培训办法本次培训采用导师制与“边实践、边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体研讨和自我训练提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集中培训第一单元:立志成为一名好教师主讲:房贞政(福州大学副校长)时间:2006年9月29日下午3:00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第二单元:名师谈教学与教书育人主讲:教学名师两人时间:2006年10月13日下午3:00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第三单元:福州大学本科教学要求与教学资源主讲:汤德平(校教务处处长)、陈新(校电教中心主任)时间:2006年10月20日下午3:00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第四单元: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课堂教学技能学习主讲:林卫国(研究员)、邱锡元(副教授)时间:2006年10月27日下午3:00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2.分散培训实行导师制。除集中培训外,新上岗教师实践培训的重心是在导师指导下,实施导师或学院所制定的新教师教学达标的具体计划或方案,内容包括:(1)全面布置新教师对所授课程教学各环节(备课、试讲、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课、考试命题、试卷分析评价、带实验等)的实践训练的具体任务;(2)提高新教师授课水平和技能的其它有效培训项目;(3)导师必须保留指导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并填写《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培训任务结束时上报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五、考核办法 1.自学《高等学校教学原理和方法》、《青年教师教学指南》等资料,写一篇读书报告或专题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3000字);2.考核新上岗教师对备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带实验等完成各教学辅助环节实践训练任务的情况,由学院组织专家和导师作出鉴定;3.所任教课程的网上学生测评成绩;4.课堂教学过关考核。学校组织教学指导专家进课堂听课、评审;5.结合培训过程和所任课程等,写一篇培训心得体会(不少于3000字)。上述五个方面的考核均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福州大学教学达标证书”,并取得开课资格;对暂时不符合达标要求的教师,指出其不足之处,导师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新教师本人加强自我训练提高,待下一轮重新考核。经过三次考核均未合格的教师,不适合教学工作。六、学习参考资料1.《高等学校教学原理与方法》,潘懋元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青年教师教学指南》,美国麻省理工学院Arthur P.Mattuck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程艺教授主持编译。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日主题词:教学 教师培训△ 通知抄送:校领导,人事处。福州大学教务处 2006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