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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港澳台侨学生思政课和军事课程退选替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6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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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校教〔2019〕56号关于印发港澳台侨学生思政课和军事课程学分替代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校2019级起新入学港澳台侨学生开实行相关国情类课程替代方案:现行培养方案中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思政课实践》《军事理论》《军事技能》等课程可以直接修习或以国情类课程替代。

现就2019级起新入学港澳台侨学生国情类课程替代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务处选课通知,完成学期选课。

1.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本学期学期选课(含思政课和军事课程)。

2.需用国情类课程学分替代思政课和军事课程学分的学生,应于本学期初全校性通识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选课期间登录系统,退选思政课和军事课程,同时选修国情类课程。

3. 2023级港澳台侨学生第一学期仅安排课程退选,不安排国情类课程的选课。2023级港澳台侨新生106日(含)前填写“港澳台侨学生思政课和军事课程退选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教学办办理退选事宜(尤其注意是否退选“形势与政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者选择不退选课程的,需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参加这些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二、课程退选替代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者选择不退选课程的,需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参加这些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三、根据“形势与政策”课每学期都必须修读且全部通过考核后方能获得学分的要求,需要替代该课程的学生必须在第学期进行退选。

四、修业年限内学生累计选修的国情类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其所退选的思政课和军事课程总学分。若所修国情类课程总学分超过退选的思政课和军事课程总学分,不可认定为其它课类型学分。

五、学生每学期选修的国情类课程不得超过8学分。

六、学生可选择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国情教育网络培训用以替代思政课和军事课程学分,具体实施方案以后续通知为准。

七、国情类课程不安排补考或重修,考核不及格需选修其国情类课程

 

附: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国情课列表

    港澳台侨学生思政课和军事课程退选申请表

 

教务处

20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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