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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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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学校拟对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对象

1. 2020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应结题项目;

2. 2021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可结题项目。

(注: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达到预期目标且取得显著研究成果的2021年立项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报送材料

 1.项目结题表、项目主要成果简明表、项目简介;

 2.国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信息表;

 3.有实物成果的需提供照片;

 4.项目研究报告;

 5.项目组正式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奖证书等研究成果的电子文档或照片;

 6.项目实施过程照片5张(开展实验过程、指导教师指导过程及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等);

 7.项目组学生开展计划项目过程记录;

 8.项目组学生开展计划项目的心得体会与经验;

 9.项目指导教师指导计划项目的经验与建议;

 10.项目结题PPT

 11.福州大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绩汇总表(此表由学院汇总)

以上结题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并装袋,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格式统一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拟申请结题的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前在线提交结题材料,网址:http://180.108.46.32:81/fjs_cxpt/Index.aspx所有结题材料及电子版于202112月31日前各学院教学办统一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由各学院教学办汇总后统一发送至E-mail: jwcsjk@fzu.edu.cn。

 三、结题评审

本次结题由学院组织三位(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依据评审要求进行答辩评审并确定等级。学校将对所有项目的结题成绩进行复核审查,重点检查结题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是否存在抄袭和学术不端行为;项目成果是否与评审等级相符;对不符合评审等级规定要求的将取消评优资格并降低等级处理,同时将削减下一年度学院相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按时完成结题工作。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1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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