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22〕50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确保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坚持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实施细则,落实保障举措,不断提高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认真做好初期、中期、后期检查,特别是重要环节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应及时解决与改进,提出具体的质量监控措施,督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方真正担负起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职责。
二、强化诚信教育
规范学位论文管理,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导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对履职不力和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行为的指导教师,学校将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要求
学院应配备教学科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并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鼓励更多的博士生导师和教授参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指导教师的比例。
1.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资格
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第一指导教师由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教师担任,首次担任指导教师或由助教担任指导教师时,不能作为第一责任指导教师,只能作为辅助教师跟随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因专业实际需要教师共同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需指定第一责任指导教师,其他教师作为辅助指导。
校外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其指导资格由学院审核,各学院应严格校外指导教师管理,校外指导教师需有一定的聘期并保持相对稳定,所聘任的校外指导教师须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按学校外聘教师要求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并取得外聘教师工号,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统一报教务处备案,每位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4人。未按规定办理外聘教师手续的一律不得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应当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学生毕业设计 (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2)指导教师是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责任人,应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学任务,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提前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开题报告。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每周至少指导学生两次,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把好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关,毕业设计(论文)进入最后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对学生是否具备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对由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完成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应加强过程管理,校内、校外指导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加强沟通联系,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均应经过校内、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审查并签名,毕业设计(论文)中应体现校外指导教师(含辅助指导)相关事项。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
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要分阶段严格把关,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紧扣专业知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竞赛等创新实践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有效结合机制。学生有阶段性成果和创新突破成果的,经学院和指导教师同意,可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多媒体课件研究与开发项目、单纯的文献综述和调研报告不得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题应做到一人一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2.工科类专业应尽可能进行有工程背景的毕业设计;理工科专业的选题应尽可能是在研的科研立项课题;文科及经管类的选题需突出现实性,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大学生就业见习、企业实际课题相结合。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必须由指导教师认真填写,内容详实、字迹工整。任务书各栏签名齐全,时间顺序合理。任务书必须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下达到学生。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应认真进行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等开题准备工作,并撰写开题报告。
(三)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学生应认真撰写《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撰写是否符合规范及是否达到开题要求等,并认真签署完整、详实的指导意见,对不认真者应退回重做。若因某些客观原因需要更换题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中期检查后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得变更。
审批程序:学生提出→指导教师审核→系(所)审核→学院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主要由学院组织实施。要求学生对前期研究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签署详实的指导意见,对进度缓慢、工作消极者要批评和督促,以保证全部任务按期完成。
(五)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参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福大教【2019】37号)执行。
毕业设计(论文)按顺序分成两本装订。第一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中外文摘要(含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谢辞。第二本的内容和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原文及其译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封面内容严格按照学校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封面颜色统一以学院为单位自行选用。
(六)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为端正学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校的学术氛围,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净化学术风气,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精神,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查重。
1.检测的对象与范围:
(1)所有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每篇毕业设计(论文)最多有3次检测机会,检测办法另行通知;
(2)学校采取随机方式抽取的送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检,抽取办法另行通知;
(3)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2.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各学院应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要求学生签署《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并将学校制定的以下论文检测标准与处理办法明确告知学生:
(1)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指被检测的文章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R≤20%者视为通过检测。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制定更严格的重复率标准,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告知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定稿的毕业设计(论文)及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院的重复率要求,并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2)R>20﹪者视为疑有抄袭行为,给予其修改机会,经再次检测合格,学生提交定稿的毕业设计(论文)及合格检测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经第三次检测仍无法达到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R应≤15%;全文复制比>15%者,取消其评选校级优秀资格。
学校使用“论文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的高低还应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希望各学院和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请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学生答辩前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报告全文(电子版)是否与其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纸质版)一致,确认一致后方可在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终稿上签字。
(七)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和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2〕18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继续落实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制度。
1.抽检范围
抽检对象为2023届各学院所有专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2.检查重点
重点考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各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3.抽检程序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自行开展抽检工作,学校将于2023年4月中下旬发布具体的抽检办法。各学院将抽检的每篇论文送3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至少2位为校外专家)。原则上,校外评议专家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历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
抽检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为合格(专家送审意见合格且学校查重复检合格)的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结果反馈与使用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抽检办法,抽检结果将影响招生计划、学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参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19】37号),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项成绩评定均应以百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注重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复杂问题和沟通表达的实际能力,参照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答辩小组(40%)三部分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然后折算成五级制登录系统。
非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项成绩评定均应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可根据各专业认证标准和要求自行制定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项成绩相关评审表格和成绩结构比例,并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五、毕业设计(论文)评优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做好2023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2023届毕业生数的3%(化学嘉锡班和数理综合班不得超过2023届毕业生数的10%),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对推荐上报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进行审查。
2.被推荐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应按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电子版和压缩版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3000~5000字),压缩版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主要包括:论文题目、专业、学号、姓名、指导教师、中英文摘要(适当缩写)、中英文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部分重要文献)。文章尺寸规格为A4(210X297mm),每一页的上方和左侧应分别留边25mm,下方和右侧应分别留边20mm,用宋体小4号字。对于撰写格式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将不予以评优。
3.获得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只具名第一责任指导教师。
六、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要求
各学院报送的电子版文件名和文件夹请按以下要求提交:
(1)电子版文件名: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010700111,张三,论文题目:基于嵌入式以太网的CAN总线远程监控系统,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010700111_张三_基于嵌入式以太网的CAN总线远程监控系统。
(2)文件夹:各学院汇总当年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全文电子版,推荐校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夹,以“学院名称_推荐校优”命名,内含该学院所有推荐校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WORD版文档。
七、上报材料时间
1. 2023年4月21日前各学院报送《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登记表》、《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汇总表》、《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校外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总结》、《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更改情况汇总表》、《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源情况汇总表》。
2. 2023年5月5日前报送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
3.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完成具体时间要求按教务处有关通知执行。
4. 2023年6月9日前各学院报送《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情况表》。
5. 2023年6月9日前各学院报送校级推优压缩版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应附《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福州大学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7. 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含成绩)》、《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8.所有报送材料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fzu.edu.cn。
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0591-22866853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