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当前具体工作要求,现将常态化本科生实习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业可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由各专业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并报教务部门备案后即可实行(不得到有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地方实习)。各专业向学院申请本科生实习(实践)须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年度实习计划申请表》,学院统一汇总后将实习计划报备表电子版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并扫描后,原则上于实习开始前10天报送教务处实践科邮箱(jwcsjk@fzu.edu.cn)备案。
2.与人才培养相关的校外实习(实践)师生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注意实习(实践)途中防护,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尽量做到“点对点”进行。
3.校外实习(实践)期间,师生每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学校,并及时就医治疗,暂缓返校,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4.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适时调整方案。其他校区的实习(实践)活动可根据属地要求结合本通知参照执行。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