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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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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闽教规〔2023〕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省级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积极申报承办省级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按照闽教规〔2023〕2号文件要求,竞赛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每年动态调整一次,调整结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未经省教育厅备案和同意,各高校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冠以“福建省”“福建”“全省”等字样面向在校大学生的全省性学科专业竞赛活动。

2022年底已提交过竞赛项目申报材料的学院,请按照《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最新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2023年度拟承办省级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含国赛选拔)的学院(以曾在省教育厅备案过竞赛项目也需重新申请),请认真填写《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于2023年4月4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并将有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wcsjk@fzu.edu.cn,学校将汇总后统一提交省教育厅。

四、今后省教育厅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竞赛项目申报。承办单位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竞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赛项承办申请表、赛项规程、赛事组织方案等。届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学院申报于已被省教育厅确定为承办单位的,原则上可连续承办三年,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申请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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