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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1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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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26〕3号

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过程管理

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过程管理,严格把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抽检送审、答辩和推优等关键环节的质量关,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督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稳步提升。

二、强化诚信教育

学院要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严禁抄袭、剽窃、伪造、套用他人成果,坚决杜绝毕业设计(论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应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和恪守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三、指导教师资格

校内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不得担任第一责任指导教师,只能作为辅助教师与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因专业原因需要两人共同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指定第一责任指导教师。

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指导资格由学院审核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每位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4人,未按规定办理外聘教师手续的一律不得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四、系统信息填报

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填报和管理工作将在教务处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毕业设计(论文)模块”中进行。

学生可登录系统选择“学生模块”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模块”。按系统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信息,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分别上传提交任务书、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前定稿、答辩后终稿、毕业设计(论文)附件等电子版材料。

指导教师可登录系统选择“教师模块”中的“教学专栏”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模块”。按系统要求审核所指导学生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及时录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最终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总成绩≥90分)、良好(80≤总成绩<90分)、中等(70≤总成绩<80分)、及格(60≤总成绩<70分)、不及格(总成绩<60分)。

学生、指导教师、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在系统“毕业设计(论文)模块”中完成选题、任务书、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前定稿、答辩后终稿、评审、评阅、答辩、成绩录入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

材料报送时间

1.2026年3月23日前各学院报送选题情况登记表、选题情况汇总表、选题来源情况汇总表、校外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2.2026年4月30日前报送中期自查报告、题目更改情况汇总表。

3.2026年5月8日前报送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以及答辩安排。答辩工作应于2026年6月5日前完成,成绩录入须在2026年6月9日前完成。

4.2026年6月10日前报送推优申报表、评审表、汇总表以及压缩版的推优毕业设计(论文)。

5.2026年6月26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含成绩)、情况汇总表、抽检情况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统一发送到电子邮箱:jwcsjk@fz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19〕37号)和《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使用AI工具的规定》(校教〔2025〕13号)执行。

本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0591-22866853


                                                     2026年1月21日

                                                       福州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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