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本科生参与科研积极性,提高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推进和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的通知》(福大教〔2018〕46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启动2019年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此次奖励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生在学期间,于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
2.本科生本人为论文第一作者。
3.论文须以福州大学或下属二级学院(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高水平学术论文认定标准
按照《办法》规定,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可分为10种类别:
(一)理工科
1类:在《Nature》、《Science》和《Cell》(均不含子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万元。
2类:在《Nature》子刊或《Science》子刊(不含Scientific Reports)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
3类:在顶级期刊、一区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4类:在二区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
5类:在三区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6类:在四区、EI、“一类核心期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二)人文社科
7类:在顶级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8类:在《求是》、《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5万元。
9类:在“一类核心期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10类:在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被中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高水平学术论文的认定根据《办法》规定执行。其中,SCIE分区以最新发布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分区大类或小类分区为准,SSCI分区以数据方最新发布的JCR期刊分区表为准。JCR期刊分区表大类或小类中分区不一致的论文,可以自由选择分区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1.申报本科生填写《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表》、《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开户银行信息表》等申报信息,打印申报表和信息表,经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学院。其中,在校生的银行卡统一使用在校登记的银行卡,已毕业的学生银行卡建议使用在校登记的银行卡,已毕业且在校登记的银行卡无效的同学,在开户银行信息表中要填写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开户行行号等信息。
2.学院按照规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后,报至校教务处。
3.教务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审,将结果汇总信息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者,学校发文确认并发放奖励。
申报材料包括:《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表》(导师审核)和《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开户银行信息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检索证明原件等;《学院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申请汇总表》(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1.自即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为本科生申报时间,未如期申报的,视同放弃获奖资格。
2.各学院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北楼西213),申请表、信息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k@fzu.edu.cn。联系电话:0591-22866853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的意义,以此为契机引导本科生从事高水平的科研,争创高水平成果,促进本科生成长成才。同时,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强化学风教育,端正学术风气,杜绝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
2.鼓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配套资金用于提高奖励金额、扩大奖励范围,或者设置新的奖励项目激励本科生的科研创新。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申报、审核和奖励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撤销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及时通知有关学生申报。
附件下载
1. 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表
2. 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开户银行信息表
3. 福州大学本科生高水平论文奖励申请汇总表
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办法的通知》(福大教〔2018〕46号)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