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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20〕10号
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福大教[2015]5号)的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批准黄宁玮等50位同学获得奖励学分,请各学院及时将奖励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