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福建省高校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中心阶段检查的通知》(闽高实[2019]4号)要求,为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实验教学信息化改革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学生实验能力,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教学会实验室管理专业委员会开展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中心阶段检查。现将校内有关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阶段检查内容
1.2016-2018年度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成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开展情况、项目资源建设成果等,提供相关资源增长的统计数据,提供相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远程访问方式(链接地址以及访问账户)备查;对于规划申报2019-2020年度教育部“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中心,鼓励重点介绍。
2.中心2016-2019年度实际使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情况,提供虚拟仿真教学人次统计数据备查;对于有虚拟仿真教学成果、教改成果的,鼓励重点介绍。
3.中心2016-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运营和管理模式总结,介绍中心示范性效果,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备查。
4.中心2016-2019年度师资团队人员结构,管理制度以及培养模式。
5.中心2016-2019年度建设投入情况,以及后续建设保障规划。
二、检查方式
采用中心提交报表材料,专家审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照规定报表材料(附件)填写信息,专家审阅报表材料信息,进行网络访问、操作等方式对中心进行考核。对于建设成效差的中心将下达整改意见,并另组织安排现场复检
三、检查范围
2016年、2017年、2018年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及2018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培育项目。
四、其他
2019年4月25日前,请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将《阶段检查报表》送检查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09),电子版发至32815911@qq.com。联系人:刘毅,电话:22868917。
教务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