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8〕29号
各学院:
为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已连续组织开展了23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第24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经过申报、遴选、评审和审批,现将立项项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项目。第24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经校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共批准立项395项,现予以公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推荐国家级项目42项,推荐省级项目62项,校级项目立项291项。请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见文后尽快组织实施。
2.资助经费标准。国家级项目20000元/项;省级项目10000元/项;校级理工类重点项目4000元/项、一般项目2000元/项;校级文法经管类重点项目2000元/项、一般项目1000元/项。
项目正式启动时先行拨付50%的资助经费,2018年11月进行中期检查,学校根据年度中期检评情况再下拨资助经费余额(未通过中期检评的项目停拨资助经费余额)。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经费学校直接下拨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负责项目经费管理。学校或学院可根据各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情况对项目经费进行适度调整。
对研究成果公开正式发表(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论文被SCI/EI收录或申请专利等)和项目成果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优秀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另外给予一定的资助。
3.学生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应注明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基金资助。
4.项目组织实施。各学院要依据《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2)81号文)和《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0)6号文)实行规范化管理,应积极为立项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加强项目的跟踪检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附件1:福州大学2018年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2:福州大学第24期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3:福州大学2018年国家、省和校级本科科研训练计划立项经费分配表(首期)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