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18〕43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学校2018年继续投入专项经费加强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我校建设“双一流”大学的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以人才培养工作为根本,以建立和完善支撑一流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学科优势,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建设高水平的一流本科实验教学中心,满足学校开展本科实验教学、承担支持系列学生科技竞赛与创新实践活动、推进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本科实验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需要。
二、建设范围
1.重点建设本科教学公共基础实验教学中心、2018年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实验室和进两年新增新工科本科专业实验室。
2.2017年学校已拨本科教学实验室专项建设经费的本科教学专业实验室不再列入本年度建设范围。
三、建设经费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下达2018年经费综合预算的通知(福大财〔2018〕4号)》文件通知,今年学校下达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共计1000万元。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大学的建设,充分发挥学校与学院的协同联动作用,今年学校财务转变思路,2018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列入学校预算经费的引导项目支持学校的“双一流”建设,根据2018年经费综合预算的通知和要求,今年的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将按教务处与各学院以1:2的杠杆来共同安排项目建设经费,各学院在申请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时需有1:2的配套项目建设经费。
四、申报要求
各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范围,提出具体的实验教学中心(室)建设方案,认真填写《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书》,落实具体的实验教学中心(室)建设、教学、管理与维护工作。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书》一式三份,并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项目立项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行政北楼西209),纸质版需要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3281591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六、其他事项
1.所有获批立项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在建设过程中项目负责人须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理和经费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毅联系电话:22868917
电子邮箱:32815911@qq.com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