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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20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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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09〕5号


各学院:
 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两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为了更好地落实《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大委〔2009〕7号)文件精神,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福大教〔2005〕83号)文件要求, 现将2009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监督和指导,包括审查选题、选派导师、审核成绩和工作总结等。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做好初、中、后期检查和答辩工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强化过程管理。按条例规定,严格要求学生,每周至少二次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2、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杜绝抄袭、剽窃现象。
3、把好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关。毕业设计(论文)进入最后答辩前,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议。对学生是否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进行预审,并客观公正如实地填写评阅意见。
二、毕业实习
1、各学院要按照《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加强校企合作、“预就业”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将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保障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同时各学院应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2、各学院要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好毕业实习,同时根据实习所需在经费上给予保障。
3、各学院要根据实习安排组织好相应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学生的实习质量。
三、毕业设计(论文)
(一)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09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强校企合作,安排好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
2、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应尽量结合科学研究和生产实际,工科类专业应尽量增加设计类选题;做到一人一题,杜绝多人一题现象。多媒体课件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单纯的文献综述和调研报告不得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适当,具有可完成性。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来源,要加大来自教师的科研课题、结合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工程实际选题比例,减少自拟题目,并且学院要加强对自拟题目的审核工作。
4、鼓励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大学生就业见习相结合,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到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福大教〔2007〕58号)到校外企事业单位结合生产实际进行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5、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换题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审批程序:学生提出→指导教师审批→系(所)审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审批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做好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个成绩评定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参照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答辩小组(40%)三部分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然后折算成五级分制登录。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
1、从2009年开始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将设一等奖(约15名)和二等奖(若干名)。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福大教〔2005〕83号)的规定,做好2009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比例控制在3%以内,其中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申报一等奖2名。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对推荐上报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组织审查。
3、被推荐的学生要求将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成1篇文章(3000~5000字)(含电子版)上报,格式严格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制作。对于撰写格式未达到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将不予以评选。
4、学校从今年开始将引入外部评审机制,采用校内抽查与校外送审制度相结合,获得2009届校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的毕业设计(论文)将送省内外有关高校进行复审。
(四)上报材料时间
1、3月10日前报送各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2、5月15日前报送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总结。
3、6月1日前报送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各学院6月15日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全面结束,完成所有答辩。
4、6月18日前将推荐并经压缩后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章以电子版、书面各一套上交,其中推荐申报校优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的应另上交毕业设计(论文)全文一式五份,要求必须有封皮装订,同时应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5、6月23日前报送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含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总结。
6、毕业设计(论文)所需全部各类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上报材料统一以书面( A4 纸格式)和电子文档(可用电子邮件)形式上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jwcsjk@fzu.edu.cn 。
四、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照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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