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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阶段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8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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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0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后期阶段的各项工作,保证本届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现将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后期阶段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检查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按《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的要求制作规范的文本,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本的规范化检查,确保200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符合要求。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交叉评阅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交叉评阅的管理和检查,严禁走过场或放任自流。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各学院要严格遵照《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做好今年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各学院在6月5日前应将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以及学生答辩安排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教学楼中楼106室)。
答辩的组织方式,可根据课题的特点和学生人数的多少采取分组答辩或按课题答辩等形式。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个成绩评定均应以100分制记分,答辩委员会应参照指导教师(40%)、评阅教师(20%)、答辩小组(40%)三部分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然后折算成五级记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总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登录。
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审查
1、各学院要加大力度检查本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凡有抄袭等情况,应按学校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材料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2、教务处将组织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将抽查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2008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比例为3%。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对推荐上报的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组织检查。
2、被推荐的学生要求将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成1篇文章(3000~5000字)(含电子版)上报,格式严格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制作。对于撰写格式未按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不予评选。
六、上报材料
1、6月5日前交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各学院6月18日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全面结束,完成所有答辩。
2、6月23日前将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经压缩后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文章以电子版、书面各一套上交;并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
3、6月27日前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含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全面工作总结。
4、毕业设计(论文)所需全部各类表格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上报材料统一以书面( A4 纸格式)和电子文档(可用电子邮件)形式上交,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箱:jwcsjk@fzu.edu.cn 。
七、其他未尽事项仍按照学校相关的文件执行。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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