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8〕3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通过课程建设,强化优势,凝练特色,努力打造一批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带动我校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根据福州大学福大教〔2007〕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福大教〔2005〕80号《福州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08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和建设工作,本年度学校拟立项建设 15门左右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符合《福州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 2、申报福州大学精品课程原则上是条件成熟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鼓励符合条件的实验课程和校选课程积极申报。 3、申报福州大学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较稳定、师资结合合理的课程教学团队。 4、申报福州大学精品课程要求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讲稿或教案、习题集或实验指导书等材料,已有建设课程网站的可在网站上提供。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精品课程的教师需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质量管理栏下载申报表填写,表格一式3份,于3月3日之前交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所列地址。联系电话:22866860,联系人:陈老师,EAMIL: pjbclz@fzu.edu.cn。 2、每个学院要严格把关,原则上只能排序推荐2门,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
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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