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培训工作安排及分工,请各学院严把教学质量关,为新上岗教师配备优秀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导师配备要求:
(1)导师需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效果良好;
(2)原则上每名导师最多只能指导2名新教师;
(3)辅导员承担思政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配备导师,承担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由学工部负责配备导师。
2.各学院、单位教学干事填写《2023年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达标培训班名单(配导师)》(附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交至行政北楼西205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至10556425@qq.com,联系人:蒋麓,电话:0591-22860935。
3.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导师配备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附件:2023年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达标培训班名单(配导师)
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