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福大教〔2022〕27号)《福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22〕27号)文件要求,完善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学院层面的教育教学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学院质量保障能力,促进广大师生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形成学院质量文化,现需各学院全面总结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2023年工作,制定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2024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和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对照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2023年工作计划,客观、全面地总结2023年学院质量保障开展的情况,撰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应围绕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工作机制、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学业质量保障、毕业生培养质量保障、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教学管理质量保障等方面,阐述主要工作举措、工作亮点、工作成效。
二、工作计划
在认真总结2023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对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进行思考,拟定2024年工作的主要思路及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内容,形成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提出明确的工作事项及时间节点,做到计划可实施、可衡量、可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院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工作机制;
2.课堂教学质量保障:包括日常听课(院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4节、院督导每人每学期至少6节)、校院两级督导联动、针对教学薄弱教师的指导帮扶、开展教学研讨培训、组织教学竞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等;
3.学生学业质量保障:包括学业预警、学业指导、学风建设等;
4.毕业生培养质量保障:应届毕业生、往届生毕业问卷调研分析,以及分析结果反馈应用等;
5.专业建设质量保障:包括针对专业薄弱环节如何改进提升、根据教学改革最新动向如何加强专业建设、推动专业开展专业认证等;
6.教学管理质量保障:包括制订学院层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主动开展学院层面的专项检查,如试卷、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抽查等、开展学院、专业建设数据监测及通报、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查缺补漏、加强招培就联动等;
7.其他。
三、具体要求
1.工作总结的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31日前。
2.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行文要求重点突出、思路清晰、语言简洁、数据准确。
3.各学院要以高度负责、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撰写,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要亲自组织、认真审阅、严格把关。
4.纸质材料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办,电子版发送至:10556425@qq.com。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4年1月12日